[吕梁市]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14110020250904045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吕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分别经吕梁市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吕审批发【2025】295 号、吕审批发【2025】370号文件批复。资金来
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配套资金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1202平方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91500平
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85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7935.77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用房
面积564.23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为33000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面积24800平方米(含人防
面积为3690平方米,采用平战结合的方式,战时用于人防,平时用于地下车库)。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栋高层住宅楼(1#-3# 为16层,4#-5#为17层) 、配套1层公共服
务用房、地下车库、地下储藏用房、设备用房及小区内配套道路硬化、绿化、停车场、给
排水、供暖、供电、供气、大门、围墙等室外工程。规划设计保障性住房736套;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标段(包)内容:标段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
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3 总投资额:39667.79万元;
2.4 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配套资金筹措解决;
2.5 建设地址:项目地块位于吕梁市第一中学南侧,地块北侧紧邻十四支路,南侧为
举人头沟,东侧为新安大道,西侧为安居北路;
2.6 监理服务期限:同工程总承包工期790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标段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级)资格
;
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