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hzb2025009-HW001
项目名称:奎屯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37240
最高限价(元):7372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奎屯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数量:18
预算金额(元):73724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奎屯市社会福利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核心产品:适老化双摇护理床1m、适老化双摇护理床1.2m、适老化医用护理床1.5m。(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中标供应商提供样品至甲方,甲方按样品清单逐一确认并在清单上签字,样品留置甲方收货时对照验收,甲方确认后方可生产;25日历日内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并安装验收合格(如不满足此项,则视为重大偏离)(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注: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注: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
2.企业资质: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要求投标人拟供设备为厂家正品,必须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等相关规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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