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HZB-BJCG-2025052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金台区2025年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斗中路与斗鸡路绿地景观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斗中路与斗鸡路绿地景观改造工程4处(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台区2025年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斗中路与斗鸡路绿地景观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台区2025年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斗中路与斗鸡路绿地景观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及2024年2月至今连续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
3-4、企业和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2月至今,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至少2份(其中包括项目经理业绩1份,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企业业绩不得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合);
3-5、企业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具有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3-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到,外省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需在“外省入陕企业登记信息”内可查询到。
3-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信用中国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出具时间须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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