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供热站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JX-ZB-2025-08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陇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陇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供热站项目监理(二次)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供热站1座,总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供热负荷8MW,供热范围老南街以东、滨河路以北区域,配套建设污水源热泵系统、污水取退水系统、燃气锅炉系统、供热管网及其他辅助设施(具体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陇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供热站项目监理(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陇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供热站项目监理(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无在监承诺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8月至今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附社保平台真伪查询截图)
4、业绩要求: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具有至少各一项类似业绩(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中标结果网查截图,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能重叠);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并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6、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2年08月01日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出具时间须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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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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