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保险有限公司设立及经营相关咨询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保险有限公司设立及经营相关咨询服务(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招标项目名称:中核保险有限公司设立及经营相关咨询服务(二次)
2.3招标项目概况:中核资本拟出资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中核保险有限公司(简称:自保公司)。按照香港保险监管局申报要求及相应流程,参考中央企业在香港设立自保公司的过往经验,中核资本拟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为自保公司设立与运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确保中核资本能够按计划、按时设立完成自保公司,经香港保险监管局核准经营。
2.4招标范围:国资委批复后90天内,实现香港保险监管局正式核准自保公司营业申请。提供自保公司首年运营支持。
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组织自保公司与香港保监沟通及文件材料准备,确保设立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按照香港保监相关要求,对自保公司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运营模式、风险管理策略、保费收入与赔付预测、再保排分等进行优化完善,组织编写相关文件,确保自保公司通过香港保险监管局的专业审查;
(3)负责聘请核数师,并组织核数师配合自保公司完成香港保监要求的验资相关工作,并出具书面验资报告(聘请核数师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协助自保公司完成香港保监要求的季度/年度数据报表及报告;
(5)配合自保公司聘请的秘书公司完成注册处相关工作;
(6)获得香港保监的正式授权;
(7)审核自保公司对外签署文件,确保其符合香港法律法规:
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海 2 书茶 招标专用章 山(8)承办自保公司开业仪式(总人数不超50人)。
以上工作均应满足香港属地的法律法规要求。
2.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本项目以自保公司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批复为签署合同前置条件。自与中选供应商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之日起,至自保公司获得香港保监局授权经营满1年。
2.7质量标准: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或境外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2)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今)无失信记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以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今)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5)人员要求:无(6)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2025年9月5日一2025年9月10日(北京时间)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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