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供水设施灾后恢复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52272220250004CY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荔波县供水设施灾后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已由 荔波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以 荔发改工信商务投资〔2025]2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荔波县水库保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100.0%,非政府投资比例: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玉屏街道、朝阳镇、甲良镇、小七孔镇、茂兰镇、佳荣镇、黎明关乡、瑶山瑶族乡 。 |
2.2 建设规模:修复管道总长58.32km;恢复工程水池7座,容积共460m³(其中:30m³水池2座、50m³水池4座、200m³水池1座);修复水源点取水池2座,单座容积1m³;恢复工程水泵6台(套);恢复工程消毒设备1台(套)等。 |
2.3 项目总投资:5986700元。 |
2.4 合同估算价:4883000元。 |
2.5 计划工期:120 天。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