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泰发财源门商业综合体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4ZB-TFCYM-202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泰发财源门商业综合体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泰发财源门项目),项目业主为泰安泓驰商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泰发财源门商业综合体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标段为本项目位于泰安市财源街道,火车站及财源街两大商圈交汇处,西临龙潭路,北邻财源街,南临京沪铁路;总建筑面积约 17416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4208.82平方米(A塔北侧1-5 层地上面积约 9063.57 平方米、大有境地上面积约65145.2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9952.08平方米(A塔北侧地下面积约3649.15 平方米,大有境地下面积约38767.49平方米,核心岛地下面积约11341.21平方米其他部分地下面积约46194.23平方米)。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年产值100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必须是符合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3年至今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2023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