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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江左岸渠县土溪镇城坝遗址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渠江左岸渠县土溪镇城坝遗址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渠江左岸渠县土溪镇城坝遗址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渠发改审[2024]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 2401-511725-04-01-818975,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渠县博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渠发改审[2024]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口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渠县土溪镇城坝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渠江左岸新建护岸堤3.7km(上起郭家场,下至欧家湾);新建防洪抢险道路3.8km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近 3 年无亏损(限定在3年以内)

3.3业绩要求:近 3 年(一般限定3-5年,2022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个(0至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2/3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评审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不超过3个符合一定指标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对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要求仅限于工程规模、总投资等量化指标,要求原则上控制在招标工程本身所对应指标的2/3以内。)

3.4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等级)技术职称。

3.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名,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3.7其他主要人员:  /  。

(注:资质要求必须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人员资格要求必须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资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8本次招标 口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口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在 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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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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