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富顺县文体中心标准篮球场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富顺县文体中心标准篮球场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8-510322-04-01-543498】FGQB-07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富顺鲲鹏教育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富顺鲲鹏教育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8-510322-04-01-543498】FGQB-07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富顺县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富顺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建篮球场馆面积约2100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约750平方米,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等。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编制控制价、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包括办理开工、竣工等手续,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2.4计划工期:总工期7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1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2)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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