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平武县平通羌族乡幼儿园综合楼提升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平武县平通羌族乡幼儿园综合楼提升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武县平通羌族乡幼儿园综合楼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平武县平通羌族乡幼儿园综合楼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平发改项目〔2025〕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武县平通羌族乡幼儿园,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学前发展补助资金、2024年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武县平通羌族乡幼儿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项目〔2025〕1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平武县平通羌族乡幼儿园校园内(平武县平通羌族乡育才路1号);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平通幼儿园综合楼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2230平方米;新建钢结构风雨连廊62.55平方米;同时完善室外活动场地、公共游戏场地、直跑道、沙坑、水池、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购置相应的设施设备等。
2.4计划工期:27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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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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