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金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金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经信【2024】1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阳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券及多渠道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阳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发改经信【2024】19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金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监理 。
2.2 建设地点: 金阳县天地坝镇、热水河乡等乡镇 。
2.3 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券及多渠道自筹 。
2.4建设规模:改造提升县城供水厂3座(总日供水规模2.8万m3/d),改造提升乡镇供水站8座(总日供水规模0.85万m3/d),新建规模化农村集中饮水取水口15处,配套输配水管网约146km、入户管网约76km以及智慧水务管控一体化平台等附属设施 。
2.5 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
2.6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含监理平行检测工作内容) 。
2.7 标段划分: 监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3 业绩要求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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