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H030地块专用变电所及室外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H030地块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4〕6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通州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集中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用变电所及室外供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
2.1.2 建设规模:2024-H030地块专用变电所及室外供配电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约10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管网、手井、室外电缆、室外充电桩、专用变电所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
①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
②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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