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2025-ZB-2366-001
项目名称:1.5T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5T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维保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5T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5T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4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