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工程改善灌溉面积229.21万亩,其中自流灌区36.5万亩,扬水灌区192.71万亩。七星渠设计引水流量58立方米每秒,高干渠设计引水流量46立方米每秒,黄河泵站设计流量30立方米每秒。
设备采购范围及内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等):安全生产标准化所涉及的各类标识牌、标语、里程桩等相关设备的采购制作及安装等。具体详见供货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于2026年4月1日前全部具备供货条件,实际按现场要求供货。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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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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