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德昌县绿色再生资源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德昌县绿色再生资源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德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10-513424-04-01-605753】 FGQB-006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德昌县恒信砂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其他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德昌县恒信砂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德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德发改政策〔2025]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建一个规模为年产量260万吨(时产800吨)再生骨料的生产厂区。主要针对德昌县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废弃混凝土、钢筋材料等)进行回收和加工处理。总建筑面积11673.14㎡,道路及场地硬化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和生产设备购置。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中标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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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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