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致谨竞谈(货物)2025-053
项目名称:海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大症候群监测实验室快速鉴定和实验数据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大症候群监测实验室快速鉴定和实验数据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实现微生物核酸检测全流程自动化,涵盖样本处理、核酸提取纯化、扩增反应体系构建及结果分析等环节。可精准检测细菌、病毒、真菌等病原微生物,通过标准化操作降低人为误差,提升检测效率与结果准确性。满足实验室对微生物快速鉴定、分型及耐药基因检测需求,为感染性疾病诊断、疫情防控及临床治疗提供可靠依据,符合生物安全及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
备注: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及信用报告截图,时间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