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1-XTPC-G2025-0027 项目名称:常熟市殡仪馆(常熟市殡仪服务中心)电力增容配套改造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43.425283万元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常熟市殡仪馆(常熟市殡仪服务中心)电力增容配套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等设备改造、安装调试等,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图纸。 2、工程地点:常熟市殡仪馆(常熟市殡仪服务中心) 3、工程质保期:3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项目清单及要求:具体工程量清单明细另附。 6、工程质量要求:按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技术要求: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按国家有关规定。 8、工程规范以现行的或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 9、验收标准:符合GB/T 3906-2020《3.6 kV~40.5 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IEC-298《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IEC439-1《低压成套开关和控制设备》、GB/T 7251.1-202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GB/T 1094.11-2022 《电力变压器 第11部分:干式变压器》、GB/T 10228-2023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提供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如需安装调试的,成交供应商须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等。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四)其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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