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招 标 公 告
长江经济带衡阳市长湖片区绿色发展建设项目(一期)市政道路、松亭公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的路基修筑工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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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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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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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长江经济带衡阳市长湖片区绿色发展建设项目(一期)市政道路、松亭公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路基修筑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建设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工程位置处于蒸湘区西北部长湖片区,长丰大道以西,立新大道以北,蒸水南路以南。
工程规模:长江经济带衡阳市长湖片区绿色发展建设项目(一期)市政道路、松亭公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路基修筑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施工。
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移交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及施工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和验收规范要求,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按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约定承担质量违约及赔偿责任。
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为 150 日历天,具体工期需满足现场实际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20 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完(竣)工日期: 2026 年 2 月 17 日
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建设单位承诺的工期。施工进度及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现场项目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工期要求的施工材料及作业人员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如有因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原因发生的延期,投标人必须及时提出并做好记录和保留书面证据,否则总工期不予顺延。若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满足工期要求的,每拖期一天按1000元计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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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路基修筑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本工程招标分为 1 个标段招标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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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路基修筑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为专业分包。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见备注栏,除此之外的材料由投标人提供,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采购前必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主材供应方式具体见报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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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电汇或承兑。
(1)工程预付款无。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1)月支付进度款80%:
工程款=累计验收完合格工程价款*80%-前期已累计支付的所有款项-发包人及监理人签发的扣款(如有)
2)项目竣工验收后14天内支付至已确认完成工程量的85%
工程款=累计验收完合格工程价款*85%-前期已累计支付的所有款项-发包人及监理人签发的扣款(如有)
3)工程按衡阳市相关规定财评审计结算完成后14日内支付合同审定金额的97%。
工程款=累计验收完合格工程价款*97%-前期已累计支付的所有款项-发包人及监理人签发的扣款(如有)
4)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7日内支付竣工结算金额的100%:
工程款=累计验收完合格工程价款*100%-前期已累计支付的所有款项-发包人及监押人签发的扣款(如有)
5)月进度工作量的审核办法:支付第一次进度款前必须提供施工图预算书(含计算书),经初步复核后的预算价如高于或低于中标价的,以浮动形式调整与中标价同价款,进度款拨付以此为参考依据。最终工程款以监理、造价咨询、业主审核为准。暂估价不作为付款基数。
6)缺陷责任期1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承包人支付分包人进度款的比例不超过业主支付给承包人的比例。分包人在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否则承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由项目部直接代付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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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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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日有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布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供应商登录(*/logonAction.do)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号密码后进行报名。
评标原则:招标平台评分细则(发现网上报价IP地址完全一致的,视作串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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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
单笔预算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单笔预算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收取投标保证金拾万元(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前必须获得招标人财务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投标单位将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合成一笔打到招标人账户,打款时应注明所投工程名称,如:长江经济带衡阳市长湖片区绿色发展建设项目(一期)市政道路、松亭公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路基修筑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账户。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账号:310015601000500035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邯郸路支行,联系人:周薇,电话:15000831715,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严禁以个人名义缴纳,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果投标单位是一冶的债权单位,可以找财务办理相关手续抵扣投标保证金。
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保留追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权利。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消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投标人有串标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否决其投标。
(3)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定分包合同,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因中标人原因在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前无法取得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分包合同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给投标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暂不予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5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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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思虹 联系电话:1352484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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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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