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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万里利达平房仓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402G25072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万里利达平房仓改造项目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上报备案,招标人为富锦市万里利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万里利达平房仓改造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
2.3建设规模:库房隔断50道、挪楼梯28个、楼梯改造8个。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共7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2,609,552.6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3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专业承包工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职称(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工程需要建设方可以要求中标单位增加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资承诺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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