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紫云至望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5〕2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天然气管网紫云至望谟天然气管道项目起于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白石岩乡东南侧镇宁至紫云输气管道项目的紫云分输站,止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新屯镇的望谟分输站(本项目新建)。
2.2 建设规模: 紫云至望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起于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白石岩乡东南侧镇宁至紫云输气管道项目的紫云分输站,止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新屯镇的望谟分输站,线路实际长度约111.714km(含单出图)。设计输量为0.64×108Nm3/a,设计压力6.3MPa。一般线路段直管、冷弯弯管采用D323.9×7.1mm L360M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热煨弯管采用D323.9×8.0mm L360N无缝钢管;定向钻穿越采用D323.9×8.0mm L360N无缝钢管。管道依次经过紫云县白石岩乡、五峰街道、松山街道、水塘镇、猴场镇、大营镇、望谟县郊纳镇、新屯镇等2个县共8个乡镇,线路大致呈西北至东南走向。 本工程共新建站场1座(望谟分输站),阀室5座(其中监控阀室4座、清管阀室1座)。本工程沿线无河流大中型穿越,高速公路泥水平衡顶管穿越2处,国省道泥水平衡顶管穿越4处,国省道开挖穿越3处,山体定向钻穿越1处。本工程为GA1级压力管道。
2.3 项目总投资(元):46821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2367679.11
2.4 计划工期(天):180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本标段为紫云至望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建设施工(四标段)。本标段为郊纳山体定向钻穿越施工,定向钻敷设段穿越实长416.9m。
2.6 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涉及紫云至望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建设施工(四标段)ZWB060~ZWB061 号桩郊纳山体定向钻穿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穿越段管道和通信套管定向钻穿越及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和施工图未包含的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新修、整修施工便道、平整场地、泥浆池蓄水池开挖及回填、泥浆回收及处理、钻机等设备场外运输、施工用水用电、地锚埋设、钻机安装、调试、拆卸、钻具安拆、钻导向孔、预扩孔、管线和通信套管双管同孔回拖(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含穿越管道的预制、焊接、防腐、光固化、试压、氮气置换及和通信套管焊接及发送措施、回拖场地的开挖及恢复等),出入土点及施工范围地貌恢复,配合管道焊接单位施工,以及按照规范和谨慎工作要求必须完成的工作均属承包人的工作范围。临水临电、场地硬化、场地临时围挡由承包人办理。上述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工作。2.计划工期:全部单体穿越工程管道回拖(溜管)完成4个月,总工期6个月(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注:招标文件中的计划工期与交易平台对外公告中计划工期(日)描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执行。
2.7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及验收主要按《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24-2015)、《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14)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要求:3.3项目经理:具有经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已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油气或市政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油气管道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不低于5年(管理经验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4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油气或市政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油气管道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不低于5年(管理经验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5安全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油气管道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不低于5年(管理经验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6项目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造价人员、资料员等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正式员工,应附人员任职证明材料。 注:以上提供的各项证书须确保有效期限满足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工期要求,以上第3.3、3.4、3.5、3.6条规定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6 个月及以上(提供2025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022年度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