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材料研究院间歇釜式聚合试验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SH07-WZ1266
本招标项目上海新材料研究院间歇釜式聚合试验装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采购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间歇釜式聚合试验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拟采购一套间歇釜式聚合试验装置,本装置可满足烯烃聚合反应和催化剂评价使用,具有较强的通用性。本实验装置主要用于间歇法烯烃聚合,用于筛选单体、催化剂等配置比例,确定最佳反应条件(温度、时间、配比),以此优化聚合度及分子量分布等指标。
装置拟放位置: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研发中心3楼合成树脂实验室,实验室
最大电梯尺寸:长3.7m,宽2.18 m,高2.55 m,载重5吨;实验室通道防火门尺寸(不能避开):宽1.77 m,高2.2 m。实验室楼板载荷500kg/m2。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间歇釜式聚合试验装置 |
详见技术文件 |
套 |
1 |
2.3最高投标总价限价:252.2万元(含13%的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以及上门安装、培训服务等相关费用)。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到货。
2.5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临隽路116号)。
2.6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12个月。
2.7技术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清晰扫描件)
3.1.2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其(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套与此次投标产品相同或相似的聚合类试验装置供货业绩。有效证明文件的形式为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和对应发票。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及签章页,若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则不予认可为有效业绩。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3.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3.5开标当日供应商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其他: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市场准入,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已办理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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