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
全厂检修起吊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全厂检修起吊设施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全厂检修起吊设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是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项目,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之一。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技术,同步建设配套的光伏新能源项目,计划于2024年开工建设,2026年机组投产发电。项目紧紧围绕智慧能源、节能环保建设目标,努力打造安全、智慧、绿色、高效、一流的区内示范、国内优质工程。本期同步建设2台超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锅炉为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塔式炉,锅炉参数为29.4/605/623/1965。
2.2招标范围: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全厂检修起吊设施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包括,全厂检修起吊设施设备(含主厂房内、除灰、化水、供水、运煤等专业车间所用检修起吊设备)的采购。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制造、结构、指导 安装、试验及采购等方面最基本的技术要求。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号机组2025年3月15日-2026年10月31日。1、2号机组交货期2026年3月30日,上述时间为暂定工期计划,具体供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以招标人函件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目含: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25t)的供货合同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类似项目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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