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酉阳桃花源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备案证2412-500242-04-01-22938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鑫酉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国有控股,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鑫酉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酉阳县桃花源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酉阳县小坝组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规模1.5万m³/天(生活污水0.5万m³/ 天、工业污水1.0万m³/天)。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厂区工程、附属设施工程、加盖工程、污水处理辅助设备购置及厂外电源外线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31715.4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21866.7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598.49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包括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土建、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包含装配式设计和BIM设计等深化设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再另行计费;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相关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 55日历天,其中:
☑深化方案设计 10 日历天;
☑初步设计 15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