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新县新材料智造产业园(一期)第二批电力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大新县新材料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字【2021】129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E4514002886003096001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大新县新材料智造产业园
建设规模: 本项目大新县新材料智造产业园(一期)第二批电力提升改造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合同估算价: 约1200万元
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20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电气设备安装、导线架设、电缆及排管敷设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合同条款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详见合同条款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详见合同条款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崇左)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 )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0771-3622173
11. 联系方式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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