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居住宅楼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岭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岭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居住宅楼建设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SYS20250814FJSZ03001001(ZKGSF(ZB)-20251815)
2.2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5654.07㎡,其中地上占地面积5293.43㎡,建设一栋9层住宅楼6335.43㎡。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4 最高投标限价:13974171.47元
2.5 建设地点:松原市长岭县太平川镇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外省企业进入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需按照《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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