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坦尾更新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
异议处理公示
中国铁建坦尾更新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在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2025年08月09日期间于铁建云链平台进行依法公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单位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提出相关异议,具体内容及处理如下:
一、异议详情:
质疑1:东湾加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没有该单位的注册证书;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评审标准》条款要求,该单位是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质疑依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并没有该单位的人员注册证书;
质疑2: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该单位开标现场中被发现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过期: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评审标准》条款要求,该单位是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质疑依据:开标现场,发现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过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二、异议解释说明
质疑1解释说明: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评审标准》条款要求为:“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经核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东湾加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企业下无任何注册人员,相关单位提出的异议情况属实。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注册企业为东湾加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但本次投标期间,该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不注册在东湾加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名下,即东湾加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
质疑2解释说明: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评审标准》条款要求为:“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开标现场经评标委员会核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该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谢崇威”已于2025年03月27日完成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延续注册,有效期至2028年03月26日,满足本次资格审查的规定要求。
三、异议处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否决东湾加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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