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JZCG-G2025-0091 项目名称: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雪亮工程”五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30.000000万元(采购包1:180.000000万元;采购包2:240.000000万元;采购包3: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180万元;采购包2:240万元;采购包3:10万元 采购需求: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所辖瘦西湖街道、梅岭街道、城北街道、平山乡。 (1)本次项目新增社会面监控点76套高清摄像机、22套卡口车辆采集单元并将原有73台高清监控替换为人脸识别点位的安装调试。包含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管道敷设、杆件、基础、绿化恢复、电源接驳、网络传输、质保、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新增配套扩容中心云存储、监控接入平台、人像大数据平台接入授权软件等相关应用系统的部署调试。 本项目共3个分包,分包一:后端建设及存储扩容,分包二:社会面各类感知点位的建设,分包三:监理服务。3个分包可兼投不可兼中,开标、评标顺序为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9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 采购包2 无 采购包3 1.本项目采购包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