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传染病医院(抚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电缆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抚州市传染病医院(抚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电缆采购;
2、项目地点:抚北东路以北、抚河大道以南;
4、招标范围:本项目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货物采购,详见技术规格;
5、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最终验收;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定代表人、其它组织;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9、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0、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11、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该记录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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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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