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信号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信号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信号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3〕8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辖区内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线路长约21公里。 合同估算价 80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438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信号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正线、停车场、车载、试车线、控制中心、备用控制中心、维修中心、培训中心、停车列检库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施工及安装(含配线),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设备的安装(含配线);室外及轨旁设备的安装(含配线);车载信号设备安装配合;设备安装前与相关工种及相关系统供货商、运营公司的协调及配合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其他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线路长约21公里。 合同估算价 80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438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信号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正线、停车场、车载、试车线、控制中心、备用控制中心、维修中心、培训中心、停车列检库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施工及安装(含配线),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设备的安装(含配线);室外及轨旁设备的安装(含配线);车载信号设备安装配合;设备安装前与相关工种及相关系统供货商、运营公司的协调及配合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新],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铁路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1)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1)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取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取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