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SXH[GK]2025007
项目名称:海洋科创“五链融合”推进活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90,000.00元
采购包1(海洋科创“五链融合”推进活动):
采购包预算金额:3,9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99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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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3050200-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 | 海洋科创“五链融合”推进活动 | 1(项) | 否 | 面向远洋捕捞、深远海养殖和海洋智能装备等领域组织实施,以产业链链主的真实需求为牵引,突出打造“1+1+1”的活动矩阵,即1组海洋科创赛事、1场五链融合对接会、1场总结交流。实现对接一批产业成果,促进一批技术转化,并依托福州市鼓楼区海洋经济科创高地、福马产业园等平台载体,推动重点项目签约落地,吸引优秀人才干事创业。 | 3,99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