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汾江路立交工程项目项目商混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1104-JC-2025-134
1.招标条件
1.1新建汾江路立交工程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汾江路立交工程(非代建部分)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商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汾江路立交工程项目项目:本项目位于禅城区祖庙街道,路线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佛罗路-中山路平交口,往北依次跨越广茂铁路(已停运)、在建广湛高铁,终于文昌路平交口,周边以居民和商业区为主,为城区主要跨铁路通道。汾江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文昌路: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佛罗路、中山路: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地面道路A和桥下联络道G: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临时道路B、C、D:等外道路,设计速度20km/h(验收标准参考城市支路)。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6、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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