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8]XLDZB[XJ]2025001
项目名称:将乐县水南中学教学楼、综合楼体育及音乐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包1(将乐县水南中学教学楼、综合楼体育及音乐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80,000.00元
询价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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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将乐县水南中学教学楼、综合楼体育及音乐设施设备采购 | 1(批) | 否 | 重建将乐县水南中学教学楼、综合楼配套设施设备体育及音乐设施设备采购 | 68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不接受远程开标。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后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方代表还应随身带CA电子证书(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由投标人承担所造成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