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屏山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5-511529-04-01-164365】FGQB-03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兴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兴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5-511529-04-01-164365】FGQB-038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屏山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80849 平方米,建设拦渣坝2座,护脚墙约260米,排水沟箱涵约 370 米。截水沟约1200米,8米宽进场便道约600米。 2.4服务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通水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等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内容以发包人下达的工作任务为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