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三、四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三、四期)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乐山市市中区 2025 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中发改政策〔2024〕196号)、关于乐山市市中区 2025 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中发改政策〔2024〕223号)、关于乐山市市中区 2025 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中发改政策〔2024〕2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政策〔2024〕196号、乐中发改政策〔2024〕223号、乐中发改政策〔2024〕2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中心城区。2.2建设内容及规模:(1)二期:改造海棠街道2000年底前建成的89个老旧小区(涉及4160户、总建筑面36.025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在小区内改造道路35710平方米、排水管道13.22公里、供水管道 7.93 公里、供电管道8.58 公里,以及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2、在小区内改造便民服务设施1210平方米,以及自行车棚、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3、在小区外改造该小区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道路 31150平方米、通信管道4.28公里、供电管道4.39公里等城镇基础设施。(2)三期:改造中心城区2000年底前建成的73 个老旧小区(涉及 4377 户、总建筑面积 41.084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在小区内改造道路42539平方米、排水管道15.07公里、供水管道 9.04公里、供电管道9.78 公里,以及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2、在小区内改造便民服务设施1380平方米,以及自行车棚、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3、在小区外改造该小区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道路 33480平方米、通信管道4.06 公里、供电管道4.16公里等城镇基础设施。(3)四期:改造中心城区2000年底前建成的57个老旧小区(涉及4500户、总建筑面积 39.65 万平方米)相配套的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在小区内改造道路41880平方米、排水管道16.2公里、供水管道8.44公里、供电管道9.28公里,以及绿化、消防、安防等公益性基础设施。2、在小区内改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090平方米、便民服务设施1290平方米,以及自行车棚、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3、在小区外改造该小区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道路 37870平方米、通信管道4.60公里、供电管道 4.33 公里等城镇基础设施。2.3项目投资估算:30629万元。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各子项目的工期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勘察: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书(详勘)及后续相关服务。设计: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工作。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勘察单位: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3)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少于9560万元的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具有勘察资质单位提供勘察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少于956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具有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人)。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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