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传统村落和“村超”融合发展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公告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传统村落和“村超”融合发展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7-522632-04-01-616897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榕江县荣升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大利村、宰荡村、晚寨村境内 。 |
2.2 建设规模:主要为传统古村落构筑物保护及修缮、传统村落宜居工程、闲置传统古建筑保护修缮及综合开发利用工程、民宿住宿体验、文创中心、美食工坊、电商农产品交易中心、非遗传承研学中心等。 |
2.3 合同估算价:61738000元。 |
2.4 计划工期:730 天。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传统村落和“村超”融合发展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 |
2.6 招标范围: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及施工图现场变更后的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1)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联合体成员设计方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