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854号】郏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5-30 | |||||||||||
2、项目名称:郏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系统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345,303.64元 | |||||||||||
最高限价:1345303.64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需建设350兆数字集群系统基站2处,采购350兆数字集群手持终端设备100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和行业质量要求; 5.6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质保1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安装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