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325210200022492-XM001
项目名称:顺义公安局食堂食品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1176.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176.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采购肉制品、水产、蔬菜、水果、调料、蛋类、奶制品、易耗品等食堂食材,供食堂做饭餐饮使用。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要为准,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送货,供货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满足采购人对食堂食材的具体要求,食材质量应达到健康、绿色、安全的饮食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如果合同履行期内考核合格,则履行期最多三年,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与为本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机构或者附属机构存在关联关系;不得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相关部门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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