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5-0414 项目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柔性智能制造产线实践基地 预算金额:5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40万元 采购需求: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柔性智能制造产线实践基地建设主要包括服务于普通产品自动化加工的数控机床数字化改造和服务于高精密产品制造的数字化柔性制造单元系统集成两部分。数控机床数字化改造基于新采购的2台数控车床,以及现有的2台数控铣床、2台三轴加工中心和1台4轴立式加工中心、1台4轴卧式加工中心等设备,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改造等硬件系统建设,主要服务于典型机械零部件的自动化数控加工及车铣复合加工。内容包括数控机床的改造、物流仓储单元、控制通讯硬件。数字化柔性制造单元以8台改造后的机床和1台5轴加工中心的基础进行数字化柔性制造单元建设,服务于柔性制造单元集成、柔性制造生产等教学科研工作,另外可进行高精密产品如涡轮、复杂曲面的工艺产品等的数控加工与精密检测,构建服务不少于50位学生的教学场景。内容包括搭建高精密检测平台、物流仓储系统的系统集成、智能制造单元集成、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信息化教学场所。(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的9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