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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油田2025-2026年炼化总厂柴油加氢装置缓和加氢裂化改造项目监理

玉门油田2025-2026年炼化总厂柴油加氢装置缓和加氢裂化改造

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503-FW74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2025-2026年炼化总厂柴油加氢装置缓和加氢裂化改造项目监理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玉门油田2025-2026年炼化总厂70 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缓和加氢裂化改造项目监理,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仅受业主委托行使管理权限,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进行管理。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7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缓和加氢裂化改造项目。采用原料一次通过、热高分换热流程改造现有7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新增加氢裂化反应器、分馏塔、航煤稳定塔和新氢压缩机等设施;改造后装置能力和操作压力不变,原料全部为直馏柴油;以及配套相关电气、仪表和通信等辅助公用工程等。 主要改造内容为:

(1)架-02至架-08、架-13 至架-15 新增 EL.14000 层空冷平台。放置热低压空冷器(01-A-102A/B)、重石脑油产品空冷器(01-A-204)、航煤产品空冷器(01-A-205)、汽提塔顶空冷器(01-A-201A/B/C/D)及分馏塔顶空冷器(01-A-203A/B/C/D/E/F/G/H)。

(2)构架-1 北侧新增构架与原有构架联合,新增构架部分内放置新增加氢裂化反应器(01-R-102)、热高压分离器(01-V-112)、热低压分离罐(01-V-113)。

(3)构架-2 北侧新增构架与原有构架联合,新增构架部分地面层新放置分馏塔顶回流泵(01-P-206A/B)、中段回流泵(01-P-207A/B)、白油产品泵(01-P-209A/B)、精制航煤过滤器(01-SR-202A/B)、航煤聚结脱水器(01-M-213);新增构架部分 EL.5100 层新放置航煤产品/分馏塔进料换热器(01-E-205)、分馏塔顶回流罐(01-V-204);新增构架部分 EL.11000 层新放置重石脑油产品冷却器(01-E-212)、航煤产品冷却器(01-E-209A/B)、原料油/中段回流换热器(01-E-107A/B)、分馏塔顶后冷器(01-E-203A/B)、分馏塔顶后冷器(01-E-203C/D)、更换汽提塔顶回流罐(01-V-201)。

(4)地面层原位更换气提塔顶回流泵(01-P-201A/B)、精制柴油泵(01-P-202A/B)。

(5)地面层新增分馏塔底重沸炉(01-F-201)、热高分气/冷低分油换热器(01-E-108)、分馏塔底重沸炉泵(01-P-208A/B)、精制航煤泵(01-P-204A/B)、重石脑油泵(01-P-205A/B)、产品分馏塔(01-C-202)、航煤稳定塔(01-C-203)、航煤稳定塔再沸器(01-E-206)。

(6)压缩机厂房新增新氢压缩机(01-K-101C)、改造更换循环氢压缩机1-K-102A/B)。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对玉门油田2025-2026年炼化总厂70 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缓和加氢裂化改造项目监理,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仅受业主委托行使管理权限,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投资、进度、资料进行管理。

2.2.2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地点:甘肃省玉门市老市区炼油化工总厂内。

2.4服务标准:合格。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6年6月30日。

2.6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6年6月30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http://125.32.26.40:8300),投标人须附信息查询结果完整截图(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4.人员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类别为化工石油工程)【投标时在职人员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2025年5月份及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必须体现个人缴费明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退休人员提供身份证、返聘证明】。

5.业绩要求:近3年(截止开标当日最近的36个月,以合同生效日计)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②谈判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③截止到本项目谈判当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评审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三商”黑名单;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玉门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谈判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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