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常青街道、泉山街道排水收集改造项目二标段,已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集发改审字〔202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常青街道、泉山街道排水收集改造项目二标段
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3、建设规模:建设常青街道东常青片区及东沙河片区、泉山街道华宁片区3个片区排水收集系统及道路恢复工程。
东常青片区,新建污水管线及配套附属设施,污水管材采用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污水管线主管道管径为DN225--315,管长1503米;新建一座Q=19m³/h、H=18m、N=4kw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有压污水管线及配套附属设施,有压污水管材采用聚乙烯PE管,管径为de110,管长556米
东沙河片区,新建污水管线及配套附属设施,污水管材采用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污水管线主管道管径为DN225--400,管长1737米;新建一座 Q=12m³/h、H=13m、N=3kw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有压污水管线及配套附属设施,有压污水管材采用聚乙烯PE管,管径为de110,管长164米;新建雨水管线及配套附属设施,雨水管材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雨水管线主管道管径为DN400--600,主管管长344m。
华宁片区,新建污水管线及配套附属设施,污水管材采用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污水管线主管道管径为DN225--400,1814米;新建一座Q=13m³/h、H=13m、N=3kw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有压污水管线及配套附属设施,有压污水管材采用聚乙烯PE管,管径为de110,管长95米;雨水管材采用I级钢筋混凝土管,雨水管线主管道管径为DN400,主管管长692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2025年09月01日-2026年06月30日;
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预算金额 (元) |
B1509002025072801001001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常青街道、泉山街道排水收集改造项目二标段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860498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 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单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投标单位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本单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7、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筑业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52号文件要求。
四、招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