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龙水片区(濑溪河以北)排水管网能力提升工程 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资〔2024〕46号(可研批复) 、 大足发改投〔2025〕57号(概算批复)项目代码:2502-500111-04-01-22037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线综合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一标段)设备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大足区龙水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龙水片区(濑溪河以北)排水管网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设备部分,内容主要包含安装水位监测感知设备80 套,流量监测设备80套,雨量监测设备32套,视频监测及预警设备21套,水质监测设备25套。购置排水抢险车1台、大流量自吸泵2台,小型潜水泵12台,高扬程自吸泵1台,市政清淤吸污车1台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778.2881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 工程建设施工地点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生产,按需进行交货并完成交货设备安装调试,总工期180日历天;质量保证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符合采购需求投标货物(水位监测感知设备、流量监测设备、雨量监测设备、水质监测设备、供电RTU一体终端、RTU数据终端、视频监测及预警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