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劳动村、砂古村、新农村、新风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新风村(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GL-2025-SPGC061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劳动村、砂古村、新农村、新风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新风村(二次)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25]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拟申请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劳动村、砂古村、新农村、新风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新风村(二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3计划工期: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11月30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为企业在职员工并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3.5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一份良好承诺);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期内)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12本项目所有标段遵从不兼投不兼中原则(参与过本项目的1、2、3、5、6、7、8标段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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