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晨丰小学食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晨丰小学食堂建设项目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备案。招标人为杭锦后旗教育局,招标项目已经杭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核准、备案,批文名称《关于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晨丰小学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杭发改发﹝2023﹞177号),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长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杭锦后旗教育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晨丰小学院内;
2.立项批文:《关于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晨丰小学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杭发改发﹝2023﹞177号)
3.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地上二层,建筑面积约1178.5㎡(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计划投资 (万元) |
1 |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晨丰小学食堂建设项目 |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08月20日 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0月09日 共计:50天 |
426.609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设施、资金、经验、信誉、管理和专业技术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2近三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均须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截图信息为准);
1.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其他要求:
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4.联合体要求:
4.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4.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5联合体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在本项目中作为投标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以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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