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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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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YHFJ2600167-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已由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以(项目审批文号:谷发展项字[20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宁丹路大定坊片区
2.2 招标范围: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包含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校园主体智能化及智慧校园建设,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 7# 楼实训基地智能化建设,具体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网络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机房工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防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电子围栏系统、信息引导发布系统、教学多媒体系统、录播教室系统、校园电视台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一卡通应用系统、宿舍管理系统、图书管理系统、时钟系统、IBMS系统集成系统、AI大模型本地化部署系统、物联管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智慧校园管理系统、数字孪生校园平台系统、综合管路桥架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48490397.41元
2.5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7816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1842.0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专业实训楼、综合楼、食堂、体育馆、学生宿舍、综合实训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条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条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2月01日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业绩(不包含厂房、住宅、轨道交通、酒店式公寓、仓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和评标办法中的投标人业绩不可以兼得。注:含有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总承包除外)项目或分包智能化业绩(有形市场再次公开招投标的项目除外)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③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符合并提供承诺书)。(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8月-2026年0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9)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10)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中给定格式提供。(1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12)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4)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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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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