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北分中心) 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南京北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北分中心)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南京北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BSZ2501667-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南京北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以关于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南京北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建【2025】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北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江北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北站片区
2.2 招标范围:(1)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等,并按要求通过本工程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的报审(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其设计相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所涉及的设计专业包含但不限于排水管道改造工程、排涝通道整治工程、排涝泵站改造工程、现状排水管道排查改造等。(2)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勘测工作,包括现状地形测量、既有管线物探、初勘、详勘等;勘察工作满足各阶段设计工作,并负责完成报审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勘察报告的出具、测量、物探、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
2.3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8,909,7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
2.6 工程规模:(1)现状排水管网清疏排查及改造:清疏排查片区龙泰路、龙山南路及周边道路现状排水管道25km,管径d300~d1500,对管道缺陷严重的排水管道进行改造修复,长度约500m。破除道路的恢复标准按照原道路标准恢复。(2)低标准排水管道改造:对片区缺失及低标排水管道进行提升改造,同步对存在雨污混接的排水管道进行改造。新建排水管道26.4公里,其中新建d300~d2000雨水管道17.4km,新建d300~d1000污水管道9.0km。破除道路的恢复标准按照原道路标准恢复。(3)排涝通道整治:对排涝能力不足的后河进行拓宽疏浚改造,长度为2.6km;对排涝能力不足的朱家山河进行岸坡修整加固及河底清淤,长度5.0km;(4)现状排涝泵站改造:对铁路沿线3座排涝能力不足的雨水泵站进行改造。对科技路泵站、晓山路泵站、龙山北路泵站进行改造,新建单个泵站规模均为1m3/s(8.64万立方米/日),采用一体化地埋式泵站,配套建设出水压力管。本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2.7 其他说明: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
A、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并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B、工程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A、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并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B、工程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2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建安费或投资额4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中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6月-2025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5.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7.下述内容,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8.因系统限制,其它评审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7条款、10.8条款。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