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江挂面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第二次)(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中江挂面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投资【2025】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江县产投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江县产投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2025】8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晟川建(成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江县东北镇。
2.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新能源液冷超充、快充充电桩、监控系统、发光灯箱、消防设施、配套电力管网及线缆的安装与接入、隔音绿化种植、一体化设计机动车车棚(含车位标线、标识等)、光伏板、逆变器、储能柜、弱电箱等基础设施。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的所有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025年7月1日前核发的旧证,须为五级及以上;2025年7月1日起核发的新证,须为三级及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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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