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一期)项目—示范区道路(二期)-1号路和2号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一期)项目—示范区道路(二期)-1号路和2号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发改社【2021】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汉市三星堆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业主自筹、申请发行专项债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汉市三星堆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社【2021】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汉市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内。
2.2 建设规模及投资额
2.2.1 建设规模:广汉市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内道路二期,包括示范区规划道路1号路道路长度约1452.338m,宽度约18/22m、2号路道路长度约580.439m,宽度约22m。
2.2.2 投资额:本次估算总投资约5000万元。
2.3 标段划分:本次实施1号路和2号路工程。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内容的监理。
2.5 计划工期:2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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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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