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甘孜州色达县城小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甘孜州色达县城小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色达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色发改复【2023 】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色达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色发改复【2023 】1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色达县色柯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教学辅助用房236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工程,改建现有运动场地5105平方米,改造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等245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3(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A证),/(业绩要求)(□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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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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