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家具家电采购 (项目名称)
设备采购 一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钒钛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家具家电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攀钒钛科经函〔2022〕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枝花攀西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上级补贴+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攀枝花攀西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家具家电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攀钒钛科经函〔2022〕4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星坝区域科创路北侧“干 G61地块”。
2.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4栋单体建筑,1#、2#楼为租赁住房,3#、4#楼为配套商业用房以及地上停车楼。
2.3 标段划分:钒钛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家具家电采购一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楼(即民政编号3栋住宿楼)家具家电,数量、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星坝区域科创路北侧“干 G61地块”。
2.6交货期:接到甲方分批次(当次)订货需求后25天内到货并安装完成。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文件(分公司参与投标活动的,须提供经总公司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及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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