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0-NJGJ-C2025-0025 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通信业务租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718000万元(采购包1:74.458000万元;采购包2:103.2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7.718万元(采购包1:74.4580万元、采购包2:103.2600万元,两个包可兼投不可兼中,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包1、采购包2的顺序进行评审;在采购包1中标的成交供应商,继续参与采购包2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采购需求: 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通信业务租用服务项目,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内容及基本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信息传输业,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